
江门市医保局发布新政:7 月 1 日起,广东省江门市取消罕见病参保患者门诊购药报销起付线,并上调医保单独支付药品年度报销限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限额分别提升至 82 万元、54 万元,切实减轻重病及罕见病患者就医经济负担。
全市参加医保的罕见病患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使用医保目录内罕见病药品产生的相关费用,无报销起付线,费用不计入门诊统筹人头包干额度,直接计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比例不低于就诊机构普通门诊统筹标准。保障病种依据卫健部门罕见病目录确定,药品支付范围同步国家医保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目前江门已有 69 种罕见病、153 种罕见病专用药品纳入专项保障范畴。
江门市同步优化单独支付药品大病保障机制,自 2026 年起,普通门诊产生的单独支付药品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限额同步调整: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单独支付药品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含大病保险)由 2025 年的 58 万元提至 82 万元,居民医保由 30 万元上调至 54 万元,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对高额医疗费用的兜底保障。参保人使用单独支付目录内药品产生的费用实行统筹基金单独结算,该类费用不设起付线、不占用门诊统筹人头包干额度,不单独设置支付上限。
7 月 1 日起,全省共有 729 种药品纳入单独支付清单;截至 2026 年 5 月,江门市单独支付药品累计结算 21.44 万人次,总结算费用 5347.55 万元,其中普通门诊相关药品通过大病保险报销 27.86 万元。
下一步,江门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持续拓宽单独支付药品保障覆盖范围,引导医药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药品纳入院内基本用药目录,完善药品供给保障体系,充分匹配群众日常诊疗、慢病管理及特殊疾病救治的用药需求,持续降低参保群众个人医药负担。医保部门还将加大政策宣讲解读力度,优化线下线上经办服务,同步完成医保信息系统配套改造,确保参保患者全面知晓政策、足额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