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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港澳药械通”政策深入实施,广州卫健委印发10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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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港澳药械通政策深入实施十条措施的通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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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推进港澳药械通政策深入实施十条措施

为进一步释放港澳药械通政策效能,更好对接广州市国际医疗建设需求,加强与跨国药械企业合作,使更多患者获益,特制定推进港澳药械通政策深入实施十条措施如下。


一、全面提升政策影响力与区域协同效能


(一)构建常态化穗港澳三地协作机制。

依托广州市医院协会港澳药械通专委会,联合港澳相关行业协会及重点医疗机构,建立每季度会商协作机制,围绕药械监管政策、创新药械引进、临床规范应用等核心环节,强化跨区域业务联动与标准衔接。


(二)开展形式多样政策宣传与科普。

通过官网发布、医疗机构科普、行业培训等渠道,联动省市主流媒体,聚焦患者获益与临床实效开展专题宣传;每年组织不少于2期面向全市指定医疗机构和跨国药械企业的政策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政策宣介等交流活动。

 

 (三)打造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品牌。

通过举办和参加广州医博会、广交会、进博会等展会,设置主题展区与分会场,以成效展板、实物展示、项目清单发布等形式,集中呈现政策成效、创新成果、合作机遇及广州市国际医疗与特色专科优势,打造大湾区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品牌。


二、促进药械研发与临床应用有机闭环


(四)加强企业战略对接与服务。

主动对接跨国头部及创新型药械企业,推送港澳药械通政策、临床应用场景,引导企业将创新药械研发管线、上市布局适配港澳药械通政策和全市医疗需求;为企业提供临床对接、真实世界研究、成果转化等服务,吸引更多全球先进性的药械在穗落地应用。


(五)建设高质量真实世界研究协同网络。

遴选指定医疗机构组建港澳药械通真实世界研究示范联盟,建立完善研究设计、数据治理、方法学和药物经济学等规范标准,推动真实世界证据在临床路径优化、药械注册、医保准入等场景转化应用。


(六)开展药械引进提质扩面专项行动。

建立临床需求导向、专家评估论证、部门统筹推进的药械遴选机制,聚焦优势诊疗领域,加快引进临床急需、疗效确切、群众期盼的创新药械。结合广州市重点专科与优势病种,遴选培育临床价值突出的2个以上药械爆品,优先打造示范应用场景并逐步延伸覆盖,以点带面扩大优质药械供给。


(七)探索建立港澳药械通上市药械与创新药械院内常态化应用衔接机制。

畅通原港澳药械通已上市产品院内应用衔接通道,对国内获批上市的原政策内药械,参照广州市创新药械目录做法,简化准入流程,同步纳入临床应用统筹,支持优先采购与专科推广,推动从特定使用向常规应用平稳过渡。


三、强化全流程管理与服务保障支撑


(八)推动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机制。

总结提炼指定医疗机构在药械引进、审批、储存、使用等经验,在管理规范、操作指南和技术标准等方面形成专家共识,推广可复制的制度成果;建立指定医疗机构港澳药械通伦理快速审查机制,加强药械临床应用监管、不良事件监测与风险处置,确保政策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九)探索创新药械临床使用激励保障机制。

对境内暂无替代、临床价值突出的创新药械,鼓励指定医疗机构优化内部管理与资源配置,建立健全与创新药械临床应用相适配的激励保障细则。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调动临床引进和规范使用创新药械的积极性。


(十)完善支付保障与跨境结算便利化。

支持指定医疗机构与保险机构合作,将进口港澳药械纳入城市定制型商业医保,探索基本医保+商业保险+社会救助多层次支付模式;借鉴深港结算经验,规范跨境医疗费用银行结算,支持境外保险理赔集中处理,拓展国际主流电子支付方式,确保政策平稳运行。


END

素材来源: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整理:广东药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