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扩大病种保障范围,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全省自2024年10月1日起,将戈谢病、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结节性硬化症、发作性睡病、低磷性佝偻病等多个罕见病新增纳入安徽省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保障范围。参保患者可按规定享受慢特病门诊医疗保障待遇。
通知全文如下: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局各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维护参保群众医疗保障权益,现就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扩大病种保障范围。为保障参保患者长期门诊治疗需求,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药品情况,在组织专家咨询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将戈谢病、结节性硬化症、低磷性佝偻病等9种疾病新增纳入我省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保障范围。全省执行统一的病种编码、认定标准和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参保患者经临床专家鉴定符合病种认定标准的,可按规定享受慢特病门诊医疗保障待遇。
二、优化病种认定标准。为方便参保群众申请及临床专家鉴定,根据专家咨询论证意见,进一步优化简化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脏病、肾病综合征、恶性肿瘤等5种疾病的认定标准。
三、调整部分病种编码。按照国家医保局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工作要求,调整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病种编码,统一启用国家编码,保障试点病种顺畅实现跨省联网直接结算。各统筹地区要稳妥做好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编码并转及待遇政策调整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病种范围,动态调整病种编码,统一按照国家编码执行。
四、做好经办服务工作。持续优化完善门诊慢特病申请认定“线上办理”便民成效,逐步扩大门诊慢特病医保待遇“即申即享”病种范围,参保人员省内跨统筹地区流动时,实行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互认。加强门诊慢特病政策的宣传培训,指导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经办服务。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报告。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