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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获一重大政策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可进口少量罕见病特医食品
发布时间:2025/01/07

12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决定》,正式批复海南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其制订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临时进口少量特医食品和适量保健食品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发布实施后,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内指定的医疗机构可正式启动临时进口已在境外合法上市的少量罕见病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少量特定全营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适量保健食品有关工作,将有助于满足罕见病患者、特定疾病患者的临床营养需求和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也将有助于激励企业加强产品研发创新。

 

在12月31日上午,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七场)上。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林刚介绍,为进一步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落地,2024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允许已在境外合法上市的适量保健食品、临床急需的少量罕见病类以及少量特定全营养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审批,可以临时进口使用。

 

海南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全国急需特医食品的罕见病等疾病患者以及需要保健食品的康养人群充分了解政策,解决急需问题。同时,做好受理准备工作,对标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强化进口特殊食品审评能力建设,积极采取“送出去、引进来”的培训模式,为乐城进口使用特殊食品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不断放大政策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