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更多救命救急好药纳入医保报销
昨天(4月11日)上午,记者从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出台了今年的便民惠民十件实事,让更多的医保惠民政策惠及参保人员。
220多万参保职工纳入长护保险
2018年6月,全市推行职工长护保险,220多万参保职工纳入保障范围,公布定点医护机构49家,463人享受到长护保险待遇,累计支付医疗护理费用193万余元。12月在长岛县启动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深化,实施脑瘫儿童医疗康复全额保障按床日付费,将110个病种付费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有条件的一级医疗机构,新增128个按病种付费病种。
着力推进医保精准扶贫,将6.4万名贫困人口纳入居民医保保障范围,参保率达到100%。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扶贫特惠保”一站式结算机制,实现了“一次办好”,为9.3万余人次贫困人口支付医疗费用1.19亿元,烟台市在全省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不断提升医保待遇水平,职工医保等待期缩短50%,职工和居民医保年最高报销限额分别提高至25万元和22万元。居民医保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一、二档缴费的分别提高至83%、88%,慢性病数量增加到60种。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报销比例提高至75%、年最高报销限额提高至40万元。整合了残联康复救助政策,出台了脑瘫儿童医疗康复全额保障政策,切实减轻脑瘫儿童医疗康复压力。积极帮助烟台市药企生产的6种药品纳入省医保报销范围。启用新版医保目录,较2010年版目录药品数量增加19%,53种抗癌靶向药和治疗肾病、心血管病等国家谈判药品纳入乙类目录范围。73家定点医院纳入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范围。
大力推进“减证便民”,21医保业务项实现“一次办好”。优化异地转诊备案流程,由转诊医院上传转诊信息,患者不需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异地居住、异地生育取消盖章、照片等辅助证明,在互联网上自主备案。取消所有参保居民本地住院就诊的非参保地就医限制,在全省率先推行居民医疗保险微信缴费。缩减门诊慢性病审核办理时限,对恶性肿瘤、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等治疗费用较高的病种,实行随时申报办理,全年为5.36万人次办理了门诊慢性病待遇。与卫健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凡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的,职工不需再提供生育服务手册、出生医学证明,凭社保卡或身份证等材料,即时结算医疗费。
全市追回医保基金266.8万元
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中,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2152家,查处违法违规374家,解除服务协议23家,暂停服务59家,追回医保基金266.8万元。同时,在医保待遇标准不断提升,各类特殊救助群体和新药不断纳入医保支付的前提下,近三年一季度医保基金支出增幅同比放缓,分别为13%、10%和8%。
今年,市医保局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检查、举报线索复查、智能监控的三个“全覆盖”;加大打击力度,对违约违规违法行为实施精确制导、精准打击,对查实的违规违法问题,该约谈的约谈,该暂停取消协议的坚决暂停取消,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加大曝光力度,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与集中宣传月活动协同推进,适时发布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成果,公开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件,提高震慑效果。同时,推进医保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诚信管理机制、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定点服务协议退出机制、失信黑名单制度和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构建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医保监管长效机制。
年内至少调整1次医疗服务价格
今年,市医保局将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类项目价格,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年内至少调整1次医疗服务价格。
全市将制定实施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差别化价格政策,促进分级诊疗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开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多层次、个性化医养服务产品。要支持新兴医疗服务模式,加快出台“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新型医疗模式的收费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高群众就医看病的便捷度。
针对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过度使用等问题,市医保局将按照“促降价、防滥用、严监管、助发展”的思路,通过取消加成、带量采购、供需谈判等途径,健全完善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把更多救命救急好药纳入医保报销
今年,市医保局将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把更多救命救急好药纳入医保报销,继续推动定点医疗机构和特供药店“双渠道”供药模式,让患者能够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切实享受医保改革的实惠。
加强慢性病防治。今年市医保局将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切实减轻慢性病患者的药费负担。按照省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门诊慢性病种省内联网结算,解决慢性病患者垫资和跑腿问题。
提高儿童病、重度精神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将脑瘫、自闭症儿童必需的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适当提高住院费用医保报销比例。落实苯丙酮尿酸症患者使用药品、特殊治疗食品的医保保障政策。
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一卡通行”。推动省内异地就医个人账户支付工作,烟台市的参保职工在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时,可以直接刷卡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结算,提高就医购药便捷度。
扩大全国联网结算覆盖范围。今年,市医保局将把所有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全部纳入跨省联网医院的结算范围,烟台市的全国联网结算医院达到90家以上,实现各级别医疗机构全覆盖。与此同时,加快推广网络、APP等多种备案方式,简化异地就医手工报销手续,切实便利流动人口。
加快推进以临床路径管理为基础的按病种付费改革,明确医保支付和个人自付比例。继续推进总额控制下的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床日付费等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2019年全市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不少于240种,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年内要进行试点,2020年要全面推开。开展以中医为特色的医疗康复项目按床日付费试点。(夏丹)(完)
医保便民惠民十件实事
1.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490元提高到520元。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至10万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
2.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报销。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及时调整医保药品目录,将治疗癌症、罕见病等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
3.将苯丙酮尿症患者特殊食品纳入医疗救助范围。18周岁(含)以下患者由医疗救助按100%比例、年最高2万元标准补助,18周岁以上按70%比例、年最高1.2万元标准补助。
4.提高儿童病医疗保障水平。将脑瘫、自闭症等儿童必需的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三类疾病进行全额保障。
5.提高门诊慢性病待遇标准。扩大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取消重度精神病患者门诊起付线,提高血友病最高支付限额。
6.扩大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受益面。加快长护保险定点机构评估,年内达到100家,为更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就近享受到长护保险待遇提供条件。
7.扩大异地就医联网覆盖面。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全国联网结算医疗机构范围, 年内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达到90家。
8.实行省内医保个人账户“一卡通行”。加快省内异地就医个人账户跨市结算,实现烟台市参保职工在省内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直接使用社保卡内个人账户金结算。
9.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数量,年底达到240种以上,开展以中医为特色的医疗康复项目按床日付费试点。
10.提供高效便民的医保经办服务。多渠道办理异地居住备案业务,开通“手机终端”备案模式。门诊慢病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实现“一窗”办理。居民医保关系转出手续全程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