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用好特病单议等管理机制,罕见病并不是“低分”病种
发布时间:2024/08/07

“罕见病患者并不是所谓的‘低分’病人,在DRG付费改革中有针对罕见病患者做出考量,如特病单议与门诊特殊病管理机制,合理运用现有医保政策,可以显著减轻罕见病患者的经济压力和临床治疗难度。”

 

8月3日下午,在国家医保局DRG/DIP2.0版分组方案第二场解读会上,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保处主任王茹针对“罕见病患者住院难、是低分病人”等社会言论作出回应。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保处主任王茹。主办方供图

 

罕见病的治疗往往具有复杂性和持续性。以肝豆状核变性和原发性免疫缺陷(PID)为例,肝豆状核变性患者需定期门诊复诊和复查,一旦病情恶化,如肝脏功能异常,便可能需要住院治疗。而PID患者则需要长期门诊输注免疫球蛋白,严重的情况可能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

 

针对此类病例,王茹呼吁利用“特病单议”政策,即与当地医保局协商,为这些特殊病例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避免受到支付限额的约束,从而降低临床压力,减少病人负担。

 

此外,国家医保局推出的门诊特殊病政策,为罕见病患者提供了长期随访治疗的支持。

 

王茹建议,通过收集和分析数据,与医保部门合作,把肝豆状核变性,PID等纳入门诊特殊病管理,按门诊特殊病待遇报销,这不仅能够减轻医院收治罕见病人的压力,还能使医院更加专注于提高患者治疗质量,促进患者更快康复,提高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