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7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印发《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2025年)》。其中第四条和第十三条提出,加快推进医疗机构自行研制使用体外诊断试剂试点工作,完成5个试点产品备案,优先将罕见病用诊断试剂纳入试点品种;畅通临床急需进口药械“一次批复、多次通关”方式,持续扩充罕见病用药品进口品类,推动医疗器械产品通过临床急需进口绿色通道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