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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医保局“三应三确保”,“双通道”医保改革红利普惠于民
发布时间:2022/04/24

自2021年9月1日起,国家谈判药品不仅在医院可以使用到,而且在零售药店也可以买到,也就是说,降价药品从“单通道”变为“双通道”供给患者,从而降低患者看病经济负担。今年,国家新增67个谈判药品,涉及治疗肿瘤、罕见病、抗感染等领域,进一步扩大了参保群众的受益面,我市在落实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上下功夫,将红利普惠于民。

“应配尽配”,确保临床用药需求。督促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做到“应配尽配”。对于暂时无法纳入本医疗机构供应目录,但临床确有需求的谈判药品,可纳入临时采购范围。无法临时采购的,应积极通过“双通道”药店保障落实。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补充保障功能,与定点医疗机构形成供应保障合力。

“应定尽定”,确保药店供药需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遴选标准和程序,将资质合规、管理规范等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 “双通道”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应管尽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签订“双通道”定点服务协议,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双通道”领域套骗取医保资金的行为。动态常规分析和监测“双通道”用药费用和基金支出,同时指导、督促双通道医药机构按要求完成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确保为参保患者提供便捷的医保服务。

目前,我市4家慢性病定点药店纳入了“双通道”管理。2022年截止3月底,全市国家谈判药品报销4658人次,总医疗费用 485.31万元,报销金额达 252.27万元;其中“双通道”药店报销 182人次,总医疗费用 9.19万元,报销金额达 6.75万元。